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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广安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体检结果公告

2016-08-03 11:17:17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广安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体检结果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体检的公告》精神,2016年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应参加体检考生68名,实际参加体检考生66名,自动放弃体检资格2名。现将体检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59人,不合格3人,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4名,具体体检结果见附件。
  二、定于2016年8月5日组织未完成体检项目人员体检。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8月5日上午7:30前到广安市委大楼门前报到集中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即电话通知体检结果,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根据相关规定,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其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向广安市组织部公务员科提出复检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826-2678966);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的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在2016年8月7日18:30前持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向广安市组织部公务员科提出复检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行负责。
  四、复检时间另行通知。复检执行的标准和参加复检须携带的手续及注意事项等,仍按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体检的公告》执行。未按时报到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附件:1.广安市2016年法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体检结果
  附件2:广安市2016年检察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体检结果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