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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2012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专才引进体检公告

2013-08-17 00:00:46 字号: | | 【 打印 】

各位考生:

广安市2012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专才引进面试考核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广安市2012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专才引进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通过现场面试考核,对成都和重庆两个考点进行综合比选后,每一个职位确定了3名初步人选(部分专业因面试考核人数较少,只确定了1—2名)。其中,每个职位排位第一的考生参加本次体检,若排位第一的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在其余人选中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参加体检。

对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我们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对未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不参加本次体检。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于4月6日(星期五)早上7:30在广安市委大门口(广安市城南金安大道)集中,统一乘车参加体检。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2.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12小时,保持空腹。
  4.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5.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6.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

1.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冒名顶替的考生,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广安市委组织部人才科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联系电话:广安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0826—2331719

广安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0826—2665587

 

广安市201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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