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新疆 > 招考公告 > 招警 > 正文

201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新闻发布稿

2013-06-11 00:07:14 字号: | | 【 打印 】

 为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机制,2012年,兵团采取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统一录取,定向培养,为兵团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190名公务员(其中法院系统3名、检察院系统9名、公安系统100名、司法行政系统28名、监狱系统50名)。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职位

  (一)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 2012年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新疆户籍的各部队退役士兵。

  4. 定向在农牧团场工作满1年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和在疆服务满1年的的四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连队)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5.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6.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升本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7.年龄、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职位表》中“2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14日以后出生的;“27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8月14日以后出生的。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考职位

  具体的招录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8月13日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查询具体职位。

  二、招录程序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定向培养。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10:00至8月21日18:00。

  提醒考生注意: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教育入学考试)和面试。

  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专科班——《文化综合》,专升本、本科二学士学位班——《民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专业综合Ⅰ》、《专业综合Ⅱ》。

  笔试在乌鲁木齐市、奎屯市、阿克苏市设立考点。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笔试划定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拟录用人数1-5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录用人数6人及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于9月28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表》中报考职位“其他条件”栏上需求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视力检查,体检环节不再检查视力。视力检查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分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

  有“双语能力”要求的职位,在资格复审环节增加双语能力的测试,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资格审查、视力检查、体能测评不合格造成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1-5人职位)或1:2(6人及以上职位)比例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生的总成绩由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得出。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职位的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法律硕士职位按1︰2比例),报考公安、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1:2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时间为一周。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九、定向培养

  对于公示合格人员,与培养院校、兵团党委政法委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培养模式分为专科教育(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员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和研究生教育(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起点,学制两年,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司法资格政策。

  考录职位和培养院校详见《2012年兵团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公务员职位表》。

  十、招考监督工作

  从入闱制卷、笔试、体能测评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兵师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平公正。同时,兵团纪委信访室(0991-12388)、兵团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991-12380)设立2部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它有关问题

  (一)关于提请考生注意的问题

  1、考生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如发现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2、考生要结合自身实际,选报适合自己的职位。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防止扎堆报考。

  3、考生注意准时参加考试。各项考务信息均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4、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在此提醒广大报考人员注意。

  (二)审稿要求

  1、为了向社会准确发布招考政策,保证信息传递准确,我们请各位新闻界朋友,凡在媒体上发布的稿件,先经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审核后,再予发布或刊登。

  2、审稿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进行。

  联系电话:0991-2890637

  联 系 人:王新戈  马振

  传    真:0991-2890477

  邮    箱:btgwyglc@xjbt.gov.cn

 

                                                                                      兵团党委组织部        兵团人事局     
                                                                                                 2012年8月9日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