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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高校投毒案

2013-04-22 11:11:58 字号: | | 【 打印 】
  有句话道“得申论者得天下”。申论作答其实是有规律可循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w.org)的专家为考生总结一系列申论热点,希望考生能心领神会,多多练习,夺取申论高分。如需系统复习方案,请考生到公务员考试教材中心选择合适的教材,抓紧时间复习。 
  公务员考试大都与时事政治紧密相关,尤其是申论的命题范围基本都限定在时下的热点话题,都与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难题紧密相关,所以时政热点的备考尤为关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特搜集了一些申论热点供考生阅读,针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背景链接】
  据报道,侦办复旦投毒案的一位警方人士透露,目前这起投毒案件正在审讯中,嫌疑人的动机尚不明晰。网上最新的说法是误杀。寝室里住了3个人,两个广东的闹矛盾,林某投毒要杀的是另一个人,结果黄洋误喝了水。此说法未经官方证实。
 
  【热点点评】
  名牌高校,学生互戕,投毒弑人,情结跌宕……在窥私欲主导的媒体关注下,这几日,《复旦投毒案嫌疑人的谜样人生》等游走在八卦与新闻间的资讯甚嚣尘上。在真相尚未尘埃落定的时候,各种版本的猜测与联想充斥在网络间。关注与关心,其情可谅,而牵强附会的说教与反思,显然无异于在“复旦投毒案”事件上第二次投毒。
  校园投毒案确实是中国高校时隐时现的一道暗伤: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北大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重要原因。其中,清华女生朱令,终身致残,而此案至今未破。我们还会想起2004年的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事件以及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但是,在做出评论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弄清事实,否则,一些批评和指责将缺少依据。
  目前,复旦投毒案真相还有待掘进,作为关键证据的“N-二甲基亚硝胺”未必一定出自校内,复旦校方称,“有毒化合物并非来自学校实验室,并称网上也可购买”。在这样的背景下,指责剧毒化学品的“校内管理制度”,似乎难免无的放矢的嫌疑。
  不少人翻出嫌疑人微博中的只字片语,譬如称受害者为“黄屌丝”,又譬如其最后一条微博称,“有时候挺痛恨这个行业的,名义上叫做医生,但是面对病人,尤其面对那些急切想从这里解决困惑的病人,帮忙总不能帮到底,好比带一个问路者走了一段路,然后跟他说,你找别人帮忙吧”——屌丝之称,可以是挖苦嘲讽,也可以是亲密关系;至于微博上的生活感言,你可以看成是“恨意昭然”,我也可以读出自励之意。僭越司法程序,而对“嫌疑人”以立场先行的理念,去拼凑“铁定有杀人的持久动机”之逻辑。这和通过“突审”、让“惊魂未定”的张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实,不是一样的路数么?
  至于大学生的心理疾患,这固然是真命题,但也不是事事都能与心理不健康扯上关系。有人说,调查表明,近40%的大学新生和50%以上的毕业生,存有不同的心理问题,其中“人际交往、学习压力、就业压力、情感困境”是最为突出的四大“心病”——此事提醒我们关注高校的心理健康问题。只是,没有复旦投毒案,高校心理健康就可以忽略不计?或者说,如何证明这就是一起“心理案件”?已有证据否决了坊间的所谓“竞争说”、“感情说”,我们何以凭空论断出当事人心理有恙?
  一个最浅显的逻辑往往被我们所忽略:抛开身份标签——高校、研究生、医学等,事件还剩下什么呢?真要追问的话,“谁”、“怎样”去杀人,远不如“为什么”更有意义。对生命的轻贱与冷漠,也许比剧毒的化学物质,更凶险。
  这世间,空泛的大道理其实最没有道理。历史上一页页的荒谬与不堪,往往多是因为受到隔靴搔痒的道理所蛊惑,刻骨铭心的真相反而显得那么苍茫辽远。复旦投毒案也好,任何公共事件也罢,推理或演绎,总得依托于确凿的是非、明晰的真假之上,轻漫解读,不仅无益于弄清真相,也容易模糊了很多真正值得反思与警醒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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