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四川 > 公考资讯 > 正文

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3-07-07 00:46:06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干部(人事)处:

  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现就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通知如下: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生效。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1月14日

  
  相关阅读:

  【推荐关注】2013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用书|事业单位资讯|

  【辅导课程】2013年四川事业单位课程(网课)|事业单位面授课程|

  【备考资料】时政热点|事业单位真题|模拟试题|面试真题|

  【备考专题】2013年四川事业单位备考笔试|面试专题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四川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