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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凉山州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06-07 09:00:47 字号: | | 【 打印 】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凉山州2013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考生须为2013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158名,其中管理岗位28名、专业技术类129名、工勤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8日至6月14日24:00时,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凉山州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1-2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招考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从6月9日起提出审查意见,全部报考者的资格审查于6月15日结束。招考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6月8日至16日24:00时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有关情况于2013年6月2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考生,于2013年7月8日至12 日24:00时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各招聘单位规定的笔试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岗位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13年7月13日,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2013年8月2日在http://bm.e21cn.com上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2013年8月3日至5日登陆凉山人事考试网申请查询,查询结果于8月9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2)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公布,同时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4、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一周年,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可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4)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3年7月15日至16日在工作时间到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进行审查。属服务基层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证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将于2013年7月20日在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公示栏公示。
  (二)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公示、通知。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公示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州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州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州人社局,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审核后,党群部门报州委组织部,政府部门报州人社局审批。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聘用等手续。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咨询电话: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834—386558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0834-2173682
  监督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0834-386585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34-2191712
  附件1:《凉山州2013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附件3:《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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