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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环保局招聘21人 21-27日报名

2013-08-18 00:07:02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度太原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太原 市 人 社 局


  公告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精神,2012年市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员21人,招聘岗位及名额见招考简章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0——2012年全国普通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2、具有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环保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年龄要求见招考简章。


  3、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学位等条件根据招考简章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4、在职人员要求满一年的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太原市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禁止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考两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 2012年5月27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实施。


  考生预先准备好报名必备有关材料,通过网上报名页面,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提交个人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可在两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审查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2年5月22日至29日从网上缴费系统交考务费。考务费每门40元,报名费每人10元,每位应聘人员共交考务费90元,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咨询电话:0351-3097712


  3、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以及其它证件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太原市环境保护局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实有困难,可在考察时提供。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其他要求


  (1)各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5以上,比例不达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本招聘岗位;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到1:3。特殊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组从单位急需、但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不能开考的岗位中确定。


  (2)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提交个人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考生提交的实际资料与真实信息不一致,则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共两科,分别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成绩占笔试总成绩40%


  专业科目成绩占笔试总成绩 60%


  2、笔试时间约在6月下旬,具体时间请登陆——网站查询。通过审核并缴费的考生从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不指定大纲,不定教材,不指定复习范围。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通过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体检


  1.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应聘前体检的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报经公开招聘考试领导组批准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录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依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考核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其学历、学位、资格等信息进行复核。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typta.com.cn)、太 原 市环境保护 局 网 站


  (www.tyshbj.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太 原 市 人 社局监察室         0351—2020427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0351—3186449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    0351-4030019


  市环境保护局人事处            0351-309771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2012年度太原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名额

招聘资格条件

备注

岗位要求

年龄要求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环境监测

2

 

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环境监测专业

 

1、试用三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录用手

续;

3、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4、户籍要求:全国。

化学分析

2

化学分析专业

会计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会计与审计类

具有会计证、中级以上职称

太原市环境监控中心

计算机管理

1

熟悉网络管理、网络维护、软件应用与开发

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计算机专业

 

环境监测

2

 

环境监测专业

 

环境监测仪器分析

1

熟悉监测仪器维护与分析

环境监测专业

会计

1

 

会计与审计类

具有会计证

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大气科学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大气科学专业

 

环境科学

1

 

环境科学专业

生态学

1

 

生态学专业


太原市环境保护宣教中心

新闻文字编辑

1

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文字写作能力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新闻类、汉语言与文秘类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

会计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会计与审计类

具有会计证、中级以上职称

文秘

1

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有综合协调组织能力

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新闻类、汉语言与文秘类

 

环境工程

2

 

环境工程专业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小店分局环境监测站

文秘

1

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有综合协调组织能力

新闻类、汉语言与文秘类

 

环境监测

2

 

环境监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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