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山西 > 公考资讯 > 正文

太原市人社局出台《2017年太原市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实践锻炼的实施方案》

2017-10-09 08:57:17 字号: | | 【 打印 】
太原市人社局出台《2017年太原市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实践锻炼的实施方案》
  山西公务员考试网讯:太原市人社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印发的《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三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市县两级机关新招录公务员到基层实践锻炼工作,出台《2017年太原市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实践锻炼的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太原市行政机关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从新录用公务员报到之日起,到基层锻炼时间为三个月。其中太原市公安局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实践锻炼的基层单位是指太原市公安局所属派出所,从事岗位主要包括社区服务、信访接待、窗口服务、治安管理等直接服务群众或重点工作的一线岗位;其他行政机关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实践锻炼的基层单位是指县(市、区)所管辖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从事岗位主要包括村(社区)服务、信访接待、窗口服务等直接服务群众或重点工作的一线岗位。
  基层锻炼期满后,由各招录机关(招录县、市、区)会同基层锻炼单位组织开展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基层锻炼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公共服务、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处理事务等方面能力。基层锻炼情况将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基层锻炼结束后,各招录机关(招录县、市、区)将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实践锻炼工作总结报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时,各招录机关(招录县、市、区)要对试用期满公务员开展基本能力测评工作。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严格实行基本能力认证制度。


热点关注微信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微信新浪微博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腾讯微博QQ群 公务员考试QQ群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