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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公告

2013-06-20 18:07:58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上海市公务员局委托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为本市法院系统定向培养司法警察学员,2012年计划招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103名(其中男性92名,女性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上海生源或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1届与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详见政策问答);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人民法院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一律采取网络报名和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3日9:00至5月28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为5月23日9:00至5月28日18:00,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6月27日9:00至18:00。报名和缴费的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hacs.gov.cn/)、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定向招考。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职位以及城管执法人员专项考试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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