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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2013年

2013-06-18 00:10:56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工作需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人,协助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无违法违纪问题,品行端正;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乳山市常住户口;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非特殊体形,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具体参照公安部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5、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 非特殊体形,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具体参照公安部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6、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6日。

报名地点:乳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综合科。

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笔试主要考核行政能力、交通法律法规等相关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及其它综合分析能力等。最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5确定,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聘用办法

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录用计划进行等额初选,初选人员确定后,统一进行考核、体检。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人员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列入正式事业编制,实行协议工资,今年月工资为1380元,以后随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并按企业标准缴纳各种保险。

六、注意事项

1、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信息均在乳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rs.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咨询电话:乳山市交通警察大队综合0631-66624933。

乳山市公安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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