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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2013-09-11 12:29:35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根据我区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2年临淄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2名。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淄博户籍的2010年、2011年、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8日以后出生);4、适应 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6、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临淄籍2010、2011年毕业的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12 年应届未签定就业协议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段学位的毕业生,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淄博籍2010、2011年毕业的择业 期内未就业的、2012年应届未签定就业协议的普通高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段学位的毕业生,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3)临淄籍或 在临淄服务的服务期和加分期内的,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或由我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等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相应学历层次对口专业的招聘。

定向和委培的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有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2012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表》。音乐类、体育类、美术类毕业生不可报名应聘岗位代 码为0101-1001的招聘岗位,具体专业类别目录见附件2:《2012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7月18日-2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临淄区实验小学。请考生按照报名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每人按要求限报一个岗位(专业),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报到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加分证件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同底版 正面 1寸彩色照片3张。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填写《临淄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签订《临淄区 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考生提交的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对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3、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报名通过后在报名地点现场缴费。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贫困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免缴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应携带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区(县)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贫困)证明及特困(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报名当天到报名地点办理现场 确认手续。

4、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后,考生于2012年7月2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5、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岗位代码为0101、0201的招聘岗位为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 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岗位代码为0101、0201的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作相应调整。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临淄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我市实施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并在3 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在3年内报考的,“三支一扶”高 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6分。审核确认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 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要出具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 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 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报名通过后在报名地点提交相关材料,经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加分证件 必须真实并按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7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专业知识按招聘岗位(专业)分学科命题,考试内容为相关的专业知识。

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只参加笔试,B类岗位除笔试外另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类别详见附件1:《2012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表》。

笔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的比例计算。A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含加分)即为综合成绩;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 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1:3的比例(岗位代码为0101、0201 的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笔试人数确定说课人员。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 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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