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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招15人 12月21日报名

2013-07-26 08:15:48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一所立足服务产业、高水平、特色鲜明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实现学院“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创新型示范性职业院校” 的建设目标,根据省人社厅《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2]11号),现将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2年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二.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服务业委员会的监督和领导下进行,具体实施由省服务业委员会和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分工负责。


  三.招聘方式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或博士学位及副教授职称者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


  2.报名地点: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街60号,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后身。)


  咨询电话:024-88085648    联系人:贾老师。


  3.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士及以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它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某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2:1,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工作经历及相关资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负诚信责任,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省服务业委员会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以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的题目根据应聘岗位的不同,由学院事先指定,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总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根据面试得分,按照岗位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2.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通过查阅档案或到其原工作(学习)单位考察等形式进行,对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公示和聘用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体检操作手册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由省人社厅统一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认为拟聘用人选,经省人社厅备案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其他方面面议。


  八.其他


  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如因应聘者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2012]1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请查阅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附件:计划信息表.xls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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