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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司法厅出台“将法律纳入公务员学习内容”等措施助力发展

2018-04-08 15:57:38 字号: | | 【 打印 】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讯:4月8日,从辽宁省司法厅了解到,为全力打造最优发展环境,辽宁省司法厅研究制定了“全力打造最优发展环境二十五项措施”,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十五项措施从4个着力点对标最高标准,以更好地服务于辽宁的改革发展,主要包括:着力打造惠及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助力发展的法治宣传教育平台、着力完善保障发展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和着力规范服务发展的执法执业行为。
  在着力打造惠及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面,辽宁省司法厅提出,要充分运行12348辽宁法网,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计划在今年内实现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100%;积极组织律师有效服务于辽宁自贸区法治建设,为自贸区的制度创新和改革深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同时,辽宁省司法厅还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确保行政相对人获得高效优质的审批服务;积极推行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将公证服务融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起包括一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预审预约、容缺受理、限时办结、监督评价等多项配套公证制度体系。
  此外,全面推进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也成为着力打造惠及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预计在2018年6月底前,实现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普遍建立微信法律服务群,将律师法律服务延伸到社会最基层。
  二十五项措施中有五项内容与着力构建助力发展的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有关。
  这些内容包括: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促进法律实施、法治实践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融合,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辽宁全省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的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紧扣加强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树立诚实信用意识、促进公平竞争等主题,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创新宣传载体,增强宣传效果,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组织开展集中宣传,不断提高实际效果。
  此外,在着力完善保障发展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方面,辽宁省司法厅出台的新措施提出要创新调解机制,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探索建立律师开展调解工作的新模式;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省14个地级市建立市级人民调解中心,设立调解接待窗口,开展相关领域的专业性调解工作,及时、免费地化解企业纠纷和社会矛盾。
  最后一个“着力点”是着力规范服务发展的执法执业行为。辽宁省司法厅新出台的二十五项措施中的一项内容是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业专项整治,针对司法行政不作为,刑罚执行、戒毒执法和法律服务执法执业不严格规范等问题开展整治,进一步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标准,健全制度保障,完善监督机制。
  另一项措施内容明确将继续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对服务发展的执法执业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对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出现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不足,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不实、精神状态不佳,纪律不严、不讲诚信等问题开展整治,以更宽视角、更严要求、更实举措,进一步推进干部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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