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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05-15 17:48:32 字号: | | 【 打印 】

  辽宁人事考试网提醒广大考生:2013辽宁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陆续发布,招考人数众多,考生可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的招考公告,以免错过报考时间。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文件规定,清原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清原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各类人才,切实做到整个招聘工作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人员的身份性质

清原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工作人员是由清原县气象局管理的县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2日(含)至1996年3月12日(含)期间出生);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2日(含)至1996年3月12日(含)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6.要求辽宁省户籍的招聘职位,仅限2014年3月12日前本省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报考。

7.清原县气象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有2个岗位,拟招聘2人,具体情况详见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规定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日-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清原县气象局(清原县清原镇柳河路11号)。请考生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附件3,打印并填写,贴2寸正版彩色照片,另外带2张同版照片及电子版同版照片)。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本次考试实行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6.资格审查。由清原县气象局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允许参加笔试。

7.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应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络,因通讯不畅造成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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