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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大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75名国家重点医学院校高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2013-07-17 00:02:03 字号: | | 【 打印 】

   

2013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汇总 | 2013辽宁大连市卫生局招考辅导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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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大连市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优化大连市卫生人才结构,借鉴部分省、市成功经验及做法,结合大连市卫生工作实际,大连市卫生局组织局直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国家重点医学院校高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招聘共组织8家事业单位提供52个专业技术岗位,面向国家重点医学院校招聘75人,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下列院校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高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包括在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1、国家“985、211工程”重点医学院校;
  2、原卫生部直属医学院校(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
  3、建国后国家建立的首批中医高等院校(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岗位信息查询和表格下载
  岗位信息查询和报名所需表格下载网站:大连市卫生局政府网(http://www.wsj.dl.gov.cn)相关院校就业信息网。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确定面试人选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3月18日—3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除外)。
  3、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大连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261号(白山路和高尔基路交叉路口的西侧),乘坐22、23、406路公交车在太原街站下车,乘坐24、34、514路公交车在新华医院站下车,乘坐18、27、404路公交车在万岁街南站下车,咨询电话:(0411)84613886、(0411)84613969。
  4、报名、资格审查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完整的《2013年大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国家重点医学院校高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013年大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国家重点医学院校高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2013年应届毕业生适用)(附件)。考生需按规定缴纳50元考务费。
  市卫生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受理报名,确定为面试人选,并在大连市卫生局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于2013年3月28日— 3月2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到大连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初步定于3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应聘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1:2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2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相应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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