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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源政府机关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3-07-17 16:33:09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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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辽源市政府机关考试录用


公务员面试入闱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2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辽源市各级政府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面试前入闱考生的资格复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照招考计划,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及格线为120分),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按招录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一张纸上复印身份证的正反面)。


  2.毕业证和学位证(必须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下载的个人学历档案(原件上本人手写签字);2012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及成绩单。


  4.网上报名时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经资格审核员审核同意)。


  5.与笔试报名同底版的2寸照片1张,面试费80元。


  6.招考职位条件规定“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2年8月31日前在县级(不含区)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未按期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情况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放弃面试资格人员,需要本人出具手写书面说明并于2013年1月5日前交至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职位、准考证号码、报名序号、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手写签字、时间等。外地考生也可发送传真至市人社局(传真号:0437-3168955)。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


  报考市公安局、市价监局、市监狱、市劳教所、市直及两县森林公安以及西安区政府各部门职位考生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1月7日(星期一)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00分-4:30分。


  报考东丰县、东辽县、龙山区政府各部门职位考生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1月8日(星期二)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00分-4:30分。


  资格复审地点为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437-3168955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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