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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盐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2013-02-20 15:00:28 字号: | | 【 打印 】

  盐城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全市职位不受户籍限制。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3、全市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的职位,除上述1、2两项规定不受户籍限制的情况外,面向具有本市户籍考生招考。
  4、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5、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 “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经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6、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报考人员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坚持科学发展,带头创业、带民致富能力强,热心为民服务,得到群众拥护,具有本县(市、区)户籍。
  7、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执行。
  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以及有关通知、公告等信息,可通过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zyshbzj.yancheng.gov.cn)和盐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ycks.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省内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缴费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盐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ycks.gov.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3月4日9:00-16:00。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3年3月25日-26日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19日-23日。
  网络报名、照片上传、缴费以及准考证打印中,如有技术问题,请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面试和加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①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②社会人员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等相关证件;③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⑤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审核机关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有异议,经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专业科目加试
  是否加试专业科目见《2013年盐城市考录职位简介表》,加试由市人社部门负责、招考单位配合,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有专业科目加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占15%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工作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
  2013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考试录用公务员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招录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这次考录工作顺利完成。
  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关于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规范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招考政策咨询及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一)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0515-86661827;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0515-86889762;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0515-84108522;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0515-87238610;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0515-82365399;
  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0515-86220257;
  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0515-83818538;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0515-85213679;
  中共盐都区委组织部:0515-88116196;
  中共亭湖区委组织部:0515-89881004。
  (二)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668206;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878589;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9196066;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7238717;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2320836;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222369;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3928179;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5212617;
  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426131;
  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66691261;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68821838。
  (三)盐城市市直单位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市中级人民法院:0515-69665758;
  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0515-86662028;
  市委党校:0515-88399601;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0515-86660578;
  市公安局:0515-83220705;
  市财政局:0515-88365869;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15-88371212;
  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0515-88336054;
  市审计局:0515-88396708;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0515-86660825;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0515-86662416;
  市规划局、市规划管理监察支队:0515-88335629;
  市城建监察支队、市散装水泥办公室:0515-88423665;
  市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亭湖地方海事处:0515-88886702;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0515-88269505;
  市环境监察局(支队):0515-86660716;
  市渔业行政执法支队、中国海监盐城支队、市渔港监督处:0515-88334460;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0515-8666049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15-88372223。
  (四)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江苏省盐城地税局系统:0515-88310466;
  江苏省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0515-89029723;
  江苏省盐城监狱:0515-83482011;
  江苏省方强劳教所:0515-83452098。
  (五)考务及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0515-88195104、88195106,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5-86668515,传真:0515-88195106。
  本简章由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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