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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淮安市洪泽县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4-12-02 16:03:34 字号: | | 【 打印 】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w.org/jiangsu)获悉,2014年洪泽县县直单位选调8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0日-2014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生可参考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搞活用人机制,经由单位申报并报县领导同意,决定从基层单位为外宣办等县直单位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面向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其中外宣办选调工作人员2名,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选调安全生产监管员2名,电子网络信访服务中心选调接访员2名,土地储备中心选调综合办公室科员2名。具体职位信息见《2014年洪泽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1、外宣办选调工作人员的编制性质为乡镇机关行政编制。
  2、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电子网络信访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选调工作人员的编制性质为镇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除教育卫生系统人员外)。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健康,可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学历、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5.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其中专业按“类”设置的按《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与所报考单位存在回避关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0日-2014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4)报考安全生产监管职位人员须提供在镇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或曾经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证明;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14年洪泽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并由推荐单位盖章,每人限报1个职位。
  县人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选调职位的比例达到2: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减少该职位选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减少选调人数的,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调整;取消选调计划的,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要确保本人提供的证件和相关证明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选调资格,并报县纪委按党纪政纪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考生参加统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选调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选调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分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察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及调动
  体检和考察都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分别在洪泽政府网、洪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拟选调人员的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事业人员要按照报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重新聘用)。因选调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
  在公示与调动审批阶段,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选调或考生明确放弃选调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调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有关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选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选调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选调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517—87229902
  县委组织部:0517-8722217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90866,87288505
  本简章由洪泽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7-87211609。
  附件:1、《2014年洪泽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洪泽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洪泽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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