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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远安县财政局招聘2人 8月20-30日报名

2013-09-11 00:00:01 字号: | | 【 打印 】

  湖北省远安县财政局招聘两名政府雇员的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投资评审雇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政府投资工作,勤奋敬业;


  3、具有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以上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工作2年以上,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使用工程造价软件,同时具有市政、安装、水电、园林、公路等之一从业资格者优先聘用;


  4、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20日后出生),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造价工程师可放宽至50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8月30日。


  2、报名地点:远安县财政局一楼投资评审股


  3、报名: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片3张,以及考核所需相关奖励证件和材料。同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


  (二) 考核。考核由招聘考核小组负责,采取核对身份、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近三年工程造价项目和工作实绩。考核工作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对应聘人员进 行排序。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


  (2)不具备应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3)与原单位不能解除聘用合同;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纪律处分期间;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体检。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在应聘人员中按考核结果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五)公示。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正式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正式聘用。


  三、受聘人员待遇


  受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月工资标准按每月3000元核定;奖金每月按1000元核定,年终按工作任务完成、出勤完成率、评审质量、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等情况综合考核确定一次性发放(造价师工资薪酬面议)。并按现行相关社保政策办理社保手续。


  报名联系电话:0717-3812081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远安县财政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财政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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