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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林科学院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公告 13日报名

2013-09-13 02:35:18 字号: | | 【 打印 】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河北省政府直属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本次招聘单位为粮油作物研究所、棉花研究所、昌黎果树研究所、经济作物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旱作农业研究所和滨海农业研究所共7个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以作物优良品种选育和高产高效耕作栽培技术体系为主的应用研究,以区域开发、试区建设和新产品研制为主的应用研究,以抗逆生理、生物技术为重点的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以畜牧业研究和农产品加工为发展方向,开发推广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着力解决全省农业生产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2年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lss.gov.cn/ <http://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2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间:4月13日8:30-4月19日17:00。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资格初审


  院人事处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证明本人能力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限期到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若在资格复审阶段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携带学生证进行资格复审,但在学校规定离校时间前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学位公示期结束后仍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发现弄虚作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面试人选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均由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都将取消资格。


  4、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相关能力与招聘岗位的相匹配性。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先将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再与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当场公布,并于第二天在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公布。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采取由学校或所在单位开具考核鉴定材料的方式考核,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的方式考核。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及用人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当招聘岗位报名出现空缺时,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当报名时,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5:1时,若该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原则上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使应聘人数达到要求比例;若通过减少招聘人数还不能达到要求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岗位需征得人社厅同意后开考)。若该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岗位需征得人社厅同意后开考)。


  3、各招聘岗位确定面试时间后提前5个工作日报院人事处,由院人事处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由下一名次人员递补。


  4、在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如需递补,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5、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5:1比例,但面试时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人数占应参加面试人数的40%(含40%)以下时,该岗位照常进行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0分;未按时参加面试人数占应参加面试人数的40%以上时,取消该岗位当天面试,再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使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再进行该岗位面试。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652049(省农科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9 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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