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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招聘20名人员公告 13日报名

2013-09-08 00:01:03 字号: | | 【 打印 】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局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是省水利厅直属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省局机关在石家庄市,下属11个直属局分驻我省11个设区市,现有在职职工113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00余人(现聘正高级职称50人,副高级职称186人,中级职称188人)。全省设137处水文站、1072处雨量观测站、653处水质监测站、1165处地下水位观测站、175处土壤墒情监测站。主要承担全省地表水水量、水质监测,地下水监测,水文情报预报,土壤墒情预测预报,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分析预测,水文分析与计算等任务。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水工程建设管理、水环境监测与修复、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条件、岗位、人数


  招聘对象为2012届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4. 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5. 身体健康;


  6. 能服从分配。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2年我局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http://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2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3日8:30时--19日17:00时。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复审及缴费。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者,务于4月23日至25日到省局劳人处(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85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复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交费后一律不退。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名者须填写《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4.准考证发放:5月11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省局劳人处领取准考证。外地考生注意带好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参加面试所需材料。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5月12日上午8:30时-11:30时。


  2.笔试地点: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3.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相同,包括: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逻辑(70分)、计算机应用(70分)五门课程,满分440分。不指定考试范围及辅导材料,不举办培训班。我局聘请相关专家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出题。


  4.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公布: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上线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获得博士学位的不受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5月13日,在河北水利网和河北水文水资源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面试组织,由局领导、人力资源专业人员和外聘专家共7人组成面试评委会。


  1.面试内容:全面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与所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合作意识、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仪表举止。


  2. 面试时间、地点:5月14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在省局机关。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当面提问,考生回答问题的方式。面试满分100分,现场打分,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我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上线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4+面试成绩)/2),计算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各招聘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2012年5月15日在河北水利网和河北水文水资源信息网公布。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2012年5月16日,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局劳人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再次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水利厅网站、我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lss.gov.cn/ <http://www.he.lss.gov.cn/>)、河北水利网(http://www.hebwater.gov.cn/)和河北水文水资源信息网(http://www.hbsw.net/)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695671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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