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河北 > 公考资讯 > 正文

河北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考官将“异地交流”

2013-08-02 00:12:32 字号: | | 【 打印 】

     5日,记者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即将进入面试阶段,15万余名考生中最终有12025人 进入面试、证件审核阶段。为减少人为因素对面试成绩的影响,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此次省公务员招录面试考官除省直外,将全部实行异地交流。

 

  面试时间分为3批

 

     此次面试定于2010年12月18日至2011年1月10日之间分批进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提醒,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的前3天,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 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都详见《面试通知单》。

 

     其中报考省直部门、保定市辖区部分机关的报考人员参加首批面试,时间为12月18日-12月20日,第二批为报考各设区市辖区机关的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12月25 日-12月27日;第三批为报考保定市、邯郸市辖区部分机关的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2011年1月8日-1月10日。报考省直部门的报考人员,面试地点将在石家庄市;报考各设区市辖区机关的报考人员,面试地点则在各设区市。

 

  考官实行异地交流

 

     为了确保面试的公平、公正,今年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将实行回避制度和面试考官异地交流制度。面试考官和面试考场工 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凡属有回避关系的,或因其它原因需要回避的,不得参与此次面试。除省直外,11个设区市的面试考官将全部实行异地交流。为了严肃考试纪律,本次面试时还邀请了纪检、监察等相关单位对面试进行检查和监督。

 

     据悉,参加这次面试的报考人员,每人面试时限为10分钟。每组报考人员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报考人员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半天内在考点公布。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此次公务员招录工作还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省考录办向社会公开5部监督电话:综合组87909260,省直组87909212,考务组 87909214,市县乡组87909482,监督组87909211,考生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此5部电话咨询。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