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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卫生局招聘执业医师公告

2013-08-13 15:59:58 字号: | | 【 打印 】

 

为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解决部分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实际困难,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经省卫生厅批准,决定招聘3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唐县罗庄乡、石门乡卫生院,涞源县水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奉献的决心;     3、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4、40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和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从事“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聘程序      1、自愿报名。现场自愿报名。      2、资格审查。市卫生局招聘办、唐县卫生局和涞源县卫生局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由市卫生局招聘办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统一考试。应聘人员统一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考试。 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办根据用人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市招聘办具体负责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考官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人选。      4、体格检查。体检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      5、确定人选。招聘的县(市)卫生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招聘人选,与受聘医师签订统一的《乡镇卫生院招聘职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聘用期限为5年。      6、注册上岗。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受聘医师的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三、招聘岗位      1、唐县罗庄乡卫生院     内(外)科    临床医师      2、唐县石门乡卫生院     内(外)科    临床医师      3、涞源县水堡镇卫生院   西医内科      临床医师      四、政策及待遇     受聘医师在服务期间,其户口可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可由当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保管,或根据本人意愿将人事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根据中央专项资金安排,5年内,对试点地区按每名受聘医师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与补助。同时,省财政适当给予补助。受聘医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省根据各地同等条件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年收入统筹确定。受聘医师将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受聘执业医师在服务期内连续5年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本人愿意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且乡镇卫生院有空余编制的,县和市人事部门可按照规定程序报省人社厅下达计划,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享受当地编制执业医师同等待遇,工龄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晋升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受聘医师。受聘医师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未满5年的,不享受本方案政策。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0日至25日(8:30-12:00, 14:30-17:30),双休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保定市卫生局招聘办(市卫生局二楼人事处)。唐县卫生局、涞源县卫生局。考生填写《保定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已注册的需带医师执业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4、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市卫生局招聘办电话通知本人,并于2011年7月31日前到报名地领取准考证。 报名咨询电话:市卫生局招聘办:5882226;唐县卫生局:5640128;涞源县卫生局:7314176.   附:《保定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报名表》点击下载                                                       保定市卫生局                                                   二O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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