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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14 00:07:29 字号: | | 【 打印 】

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依法进行救助,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将面向全省招聘3名工作人员。

一、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职责

1、依法筹集救助基金。

2、受理、审核垫付申请,并依法垫付。

3、依法追偿垫付款。

4、向救助基金主管部门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5、向省财政厅报告上一年度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招聘职位、工资和条件

(一)职位和工资

1、管理人员:1名,月工资2500元。

2、财务人员:2名,月工资1800元。

(二)条件

1、所有职位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前科劣迹

C、身体健康。

(二)职位条件

1、管理人员:

A.全日制大学毕业;

B.45周岁以下

C.5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D.具有良好的组织领导、沟通和协调能力

E.男性优先。

2、财务人员

A.全日制大学财经专业毕业;

B.具有中级职称和会计师资格证;

C.三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D.35周岁以下;

E.有省级或海口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担保。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有意应聘者,请于即日起至10月1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大学毕业证书(报考财务人员职位的,还需携带中级职称证书和会计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两张免冠两寸相片;填写报名表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治处人事科报名。

地址:海口市西沙路21号

联系人:吴敏、方保芬

联系电话:66793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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