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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指导:提出对策题之如何界定“问题”

2015-07-30 10:11:34 字号: | | 【 打印 】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指导:提出对策题之如何界定“问题”。公务员考试中,有一句话叫得申论者得天下。申论的提高在于日常的积累。因此,每天关注一点社会热点新闻,看一些专家对热点新闻的评论,以及申论范文,对考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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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申论考试中,提出对策题考察的是考生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大纲中显示“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做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下面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详细解析,希望考生们好好掌握。
  提出对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按照行政管理学的解释,问题:“是预期需要与实际满足之间的差距”.从这个解释中可以看出,问题的出现是由于现实的与未来存在差距,这种差距令人不能满足。从申论所给出的材料看,每年给出的材料涉及某一个或几个社会问题社会现象,这种问题或现象往往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并不是人们所乐意看到的。人们希望通过一定的措施能够解决这些现象,这种差距就是“问题”。如网络问题、公关管理问题、社会心理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交通拥挤问题、安全生产问题、“三农”问题、应对突发事件问题、土地问题、水电站建设问题等等。“问题”这个概念的提出,目的在于引起应试者的注意:申论所反映的内容都是社会问题,是人们不愿看到的,这就需要—名即将成为国家公务人员的你提出解决的对策。
  “问题”的界定按着决策学的理解包括几个环节,这几个环节对于提出对策是有借鉴意义。
  问题界定的主要环节包括:
  (1)症结分析。是在问题筛选的基础上,对问题产生的时间、地点和条件,问题的性质、类型、范围、程度、影响和问题的内部层次结构等进行多维剖析,以建立对问题本身的全面认识。
  (2)原因分析。依据已有的经验和知识,应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如实对问题所产生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近因和远因等进行估量、核查和证实。主要是纵向分析和横向分析。纵向分析是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剖析出根本原因;横向分析是对各种原因和相互关系进行分析、比较、综合找出主要的原因。
  (3)确切表述。对问题症结的现实和理想及二者的差距作准确的定性定量概括,对差距、原因作出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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