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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练习精选21

2013-09-30 12:03:48 字号: | | 【 打印 】
  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大纲规定,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通俗地讲主要是考察应考者知识面的广度和深度。从真题看,自2010年国考常识题型发生重大变化以来,近几年国考常识判断的题型及题量一直很稳定,题目数量基本上维持在25题的“状态”,2013年的数量却缩至20题。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编写组的老师发现,题目数量缩小的背后却是题目难度的增大,这也是国考行测常识判断模块的命题趋势---“稳中有变,题型创新”,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特从国家及各地区的公务员及选调生考试真题中精选出有代表性的练习题供考生练习,期望考生能在练习中不断提高做题技巧及准确率。
  1.出租车司机王某送危重病人李某去医院,情形危急,为争取时间,王某连闯三个红灯,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经王某解释,交警对王某未给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李某及时送至医院。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进行了法的不同价值关系的判断选择
  B.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法律解释
  C.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演绎逻辑的推理方法
  D.此事件所反映出的法的价值之间没有冲突
  2.张某是一位个体经营者,因生意关系与同行发生争执,动手将对方弄伤,但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情节显着轻微而且危害不大,因此并不追究法律责任。对此我们应该做如下理解:
  A.张某的行为是犯罪但不以犯罪论处
  B.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法院为了安定团结而采取的特殊策略
  D.张某贿赂了相关执法人员从而免于处罚
  3.甲以个人名义向乙独资设立的腾飞有限公司借款 8 万元,借期 2 年,不久,甲与丙登记结婚,将借款 8 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婚后 1 年,甲与丙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由乙向甲请求偿还 8 万元
  B.由乙向甲和丙请求偿还 8 万元
  C.腾飞公司只能向甲请求偿还 8 万元
  D.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 8 万元
  4.高某无证经营被区工商局罚款 300 元,高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市工商局决定罚款600 元,后经确认,区工商局所作的罚款行政处罚违反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高某可以请求区工商局赔偿 600 元
  B.高某可以请求市工商局赔偿 600 元
  C.高某既可以请求区工商局赔偿 600 元,又可以请求市工商局赔偿 600 元
  D.高某可以请求区工商局赔偿 300 元,市工商局赔偿 300 元
  5.李某为公司仓库保管员。某日,两歹徒为逼李某交出仓库钥匙而持刀追打李某,李某被打成重伤,无奈之中李某抢了路边正在停车的黄某的摩托车逃走。李某抢走摩托车的行为:
  A.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抢劫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B.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盗窃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C.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正当防卫,保护了公司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D.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紧急避险,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但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权益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解析: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在判断的取向上不同。价值判断,以主体(人) 为取向尺度;而事实判断,以现存的法律制度作为判断的取向。在本案,交警并没有以法律为判 断取向,而是以人为取向。因此属于价值判断,选项 A 正确。 法律解释广义上包括非正式解释,但法律解释的范畴应该是对法律的含义以及法律所使用的 概念、术语等进行进一步说明的活动。B 项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不是对法律的解释。 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辩证推理方法,而不是形式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和 归纳推理),因此选项 C 错误。 此事件反映出交通规则所体现的秩序价值与危重病人的生命利益价值之间的冲突,因此选项 D 错误。
  2.【答案】B。解析:我国《刑法》第 13 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 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 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因此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选项 B 正确。
  3.【答案】D。解析:腾飞公司虽然是个人独资企业,但其是公司法人,本题中乙须以腾飞 公司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排除 A、B。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 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本题 中甲将借款 8 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属于用于婚后家庭生活,所以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 偿还债务是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D 正确,C 错误。
  4.【答案】D。解析:《国家赔偿法》第八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 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 偿义务。”由此直接推出 D 为正确答案。
  5.【答案】D。解析:《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 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 责任。李某,为了保全个人人身安全,抢走摩托车逃走的行为完全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故 正确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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