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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民法分析(1)

2013-06-11 00:10:42 字号: | | 【 打印 】
    我国的民法部分的内容,从各类考试的考题分析侧重点包括:民法基本原则;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类;监护制度;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法人的一般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代理制度;物权的一般规定;物权体系、内容及效力;债的一般规定;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之债;特殊侵权种类;人格权种类;时效制度等。国家公考网(www.chinagwyw.org)专家就民法相关规定列举了题目供考生参考。
     民法分析(一)
  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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