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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常识备考:法律常识精选题(26)

2013-05-13 13:33:30 字号: | | 【 打印 】
  公务员考试十分注重对法律常识的考查,虽然近两年法律试题的题量有所变化,但仍然是考查重点之一。近年来,命题者更加注重对新法知识点的测查。基于这种命题趋势,考生在进行备考时,要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在掌握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传统法律考点的基础上着重关注新法。
  下面,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w.org/)特发布一系列法律常识习题,供考生参考练习。   

  1.甲出差前将家中的一台彩电交由邻居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间,乙将彩电卖给丙,丙以为彩电为乙所有,便以合理价格购得。
  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彩电                     B.甲可要求丙返还彩电
  C.甲可要求乙与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甲可要求丙赔偿损失
  2.下列各项中,不需要证人在场即为有效的是()。
  A.口头遗嘱
  B.录音遗嘱
  C.自书遗嘱
  D.代书遗嘱
  3.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的表述是正确的。
  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
  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
  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4.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A.有效      B.无效      C.部分有效         D.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有效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债务的法定抵销,双方债务应该()。
  A.数额相同
  B.种类相同
  C.债务均到期
  D.债权均须合法


 
  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与解析:
  1.A【解析】此题测试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问题。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善意取得制度的后果是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让与人向受让人交付了动产,从受让人实际占有该动产时,受让人就成为该动产的合法所有人,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归于消灭。原所有人不能要求受让人返还,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在本题中,甲只能要求乙赔偿损失。因此此题选A.
  2.C【解析】此题测试遗嘱的形式要件问题。公民立遗嘱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形式。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⑴公证遗嘱,是指由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⑵自书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自己书写的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⑶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依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⑷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通过录音设备设立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⑸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的遗嘱。设立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可见,在上述五种遗嘱形式中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此题选C.
  3.B【解析】此题测试要约的生效时间问题。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具有法律效力,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可以撤回,以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但撤回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也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同时,有两种要约不可撤销:一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因此此题选B.
  4.A【解析】此题测试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问题。所谓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行为。公民被宣告死亡的,应发生与公民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即被宣告死亡的公民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其原先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消灭或变更;其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其个人合法财产作为遗产处理。但是宣告死亡毕竟不同于自然死亡,《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然有效。因此此题选A.
  5.BCD【解析】此题测试合同债务法定抵销的条件问题。所谓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履行,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根据合同法第99条和地100条的规定,抵销分为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所谓法定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法定抵销须具备下列条件:⑴须二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的债权须为合法;⑵须双方债务种类相同,即债的标的物种类相同、品质相同;⑶须双方债务均到履行期;⑷须双方债务均非不得抵销之债务。并不要求双方债务数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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