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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法律常识5

2014-06-23 10:53:58 字号: | | 【 打印 】
  1.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 )。
  A.过于自信的过失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直接故意
  2. 下列犯罪中,主观方面可以由过失构成的有( )。
  A. 贪污罪
  B. 介绍贿赂罪
  C. 玩忽职守罪
  D. 泄露国家机密罪
  3. 选择题按照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 )。
  A.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C. 国务院各部、委 D. 国务院
  4.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 )。
  A.不负刑事责任
  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应当负完全的刑事责任
  D.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 选择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一方面规定国家实行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另一方面又规定国家要调控价格总水平。国家要调控价格总水平的根本原因是( )。
  A. 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
  B. 商品的价格总水平不一定完全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C. 完全由市场形成的价格超越了人们的承受能力,所以要国家调控
  D. 市场具有自发性、投机性、滞后性的弱点和消极作用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w.org/)参考答案及解析】
  1.C 解析:甲明知丙分食有毒饭菜会发生死亡后果,却没有阻止,可见其对丙死亡持一种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2.CD 解析: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处危害社会性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从罪过内容上看,犯罪过失具有两方面特征:(1)在意识因素上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是轻信能够避免。(2)在意志因素上,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持根本否定态度的,根据罪过内容方面特点,刑法理论将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
  3.D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各部和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可以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故应选D项。
  4.D 解析: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D 解析:国家要调控价格总水平的原因来自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具有自发性、投机性、滞后性的弱点和消极作用,所以才需要国家的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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