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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精选练习4

2014-06-19 14:52:21 字号: | | 【 打印 】
  1.王某是某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起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聘请王某组任该案鉴定人。本案的被告人提出王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谁有权对王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 )。
  A.王某所在公安机关的负贵人
  B.该人民法院院长
  C.本案的合议庭
  D.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
  2.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3. 选择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 )。
  A. 基本法律 B. 行政法规
  C. 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 D. 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4. 选择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 )强制执行。
  A. 人民法院 B. 检察院
  C. 公安机关 D. 当地人民政府
  5. 选择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一方面规定国家实行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另一方面又规定国家要调控价格总水平。国家要调控价格总水平的根本原因是( )。
  A. 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
  B. 商品的价格总水平不一定完全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C. 完全由市场形成的价格超越了人们的承受能力,所以要国家调控
D. 市场具有自发性、投机性、滞后性的弱点和消极作用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w.org/)参考答案及解析】
  1.B 解析:《刑诉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高法解释》第32条规定:上述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其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因此选B。
  2.B 解析:《刑诉法》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排除A.《刑诉法》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排除C.《高法解释》第18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排除D。
  3.D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据此,答案为D。
  4.A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故正确答案为A。
  5.D 解析:国家要调控价格总水平的原因来自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具有自发性、投机性、滞后性的弱点和消极作用,所以才需要国家的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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