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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常识备考:法律常识精选题(18)

2013-04-27 16:39:23 字号: | | 【 打印 】
  公务员考试十分注重对法律常识的考查,虽然近两年法律试题的题量有所变化,但仍然是考查重点之一。近年来,命题者更加注重对新法知识点的测查。基于这种命题趋势,考生在进行备考时,要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在掌握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传统法律考点的基础上着重关注新法。
  下面,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w.org/)特发布一系列法律常识习题,供考生参考练习。 

  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2. 选择题焦某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焦某某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应当()。
  A. 不起诉          B. 移送起诉
  C. 撤销案件        D. 交付审判
  3. 王某是某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起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聘请王某组任该案鉴定人。本案的被告人提出王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谁有权对王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
  A.王某所在公安机关的负贵人
  B.该人民法院院长
  C.本案的合议庭
  D.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
  4. 选择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一方面规定国家实行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另一方面又规定国家要调控价格总水平。国家要调控价格总水平的根本原因是(  )。
  A. 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
  B. 商品的价格总水平不一定完全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C. 完全由市场形成的价格超越了人们的承受能力,所以要国家调控
  D. 市场具有自发性、投机性、滞后性的弱点和消极作用
  5. 被告人郑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该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此时,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哪种处理?
  A.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B.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处刑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认为原判刑罚太重,不同意判处死缓,直接改判有期徒刑15年
  D.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与解析:
  1.B【解析】《刑诉法》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排除A.《刑诉法》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排除C.《高法解释》第18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排除D。
  2.C【解析】。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在侦查阶段是撤销案件,在起诉阶段是不起诉。享有受贿案件侦察权的是检查机关,所以检查机关在侦查阶段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适用的是撤销案件。故选C项。
  3.B【解析】《刑诉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高法解释》第32条规定:上述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其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因此选B。
  4.D【解析】。国家要调控价格总水平的原因来自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具有自发性、投机性、滞后性的弱点和消极作用,所以才需要国家的调控。
  5.B【解析】《六部委规定》第47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8条第3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B项改判死刑显属不当。《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85条规定:“对判处死刑的案件,复核后应当根据案件情形分别作出裁判:(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予以核准;(二)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三)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改判;(四)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所以ACD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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