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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局关于08年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日程安排

2013-06-09 00:20:29 字号: | | 【 打印 】

一、 8月12日,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市人事局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团市委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选派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重庆人事人才网上(www.cqpa.gov.cn)公布。

二、 8月15日至8月17日,资格复审和体检

8月15日,进入复审的考生须持《选派简章》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所报考的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教委、人事局、团委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村干部岗位的,由区县(自治县)组织部、团委负责;报考教师岗位的,由区县(自治县)教委负责;报考乡镇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岗位的,由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负责。

 8月16日、8月17日,由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教委、人事局、团委分别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三、 8月20日至8月27日,面试考察

 面试采取组织谈话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村干部岗位的,由区县(自治县)组织部、团委负责;报考教师岗位的,由区县(自治县)教委负责;报考乡镇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岗位的,由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负责。

四、 8月15日至8月28日,选派调剂

按《选派简章》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事局、团市委分别对同类岗位、跨区域、跨行业进行调剂。由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教委、人事局、团委分别对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和面试考察。

五、 8月30日至9月3日,公示拟选派人员名单

 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教委、人事局、团委分别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报市级牵头主管部门,由其汇总后送市人事局,在重庆人事人才网上统一公示,并同时在重庆党建网(www.cqdj.cn)、市教委公众信息网(www.cqedu.gov.cn)、重庆共青团网(www.cqyl.org.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 9月5日至9月10日,派遣

9月5日,公示期结束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派的,在重庆人事人才网上公布选派人员名单。

9月8日,选派大学生分别到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事局、团市委领取派遣证。

 9月8日至9月10日,选派大学生持派遣证分别到所报考的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教委、人事局、团委报到。由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教委、人事局、团委分别与报到的选派大学生签订工作协议书一式两份,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与选派大学生各持1份。由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教委、人事局、团委分别将已签订协议书的选派大学生,落实安排到具体乡镇、村或单位工作。

七、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上述工作安排,按规定的时间、流程和内容,认真参加各环节选派工作。凡不按规定执行的人员,责任自负。
 
 
    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重庆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    023—63897086  63897624
    重庆市教委人事处:          023—63865673  63633286
    重庆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处:023—86868881  86868887
    重庆团市委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023—63861558  96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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