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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下半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

2013-03-22 13:49:19 字号: | | 【 打印 】

  由于公务员考试并不对外公布试题及答案,北京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w.org/beijing/)提供答案仅供参考。

  2007年北京市社会在职录用公务员考试《申论》
  参考答案

  1.根据材料提供主要信息,要求概括准确、全面、叙述简明、清楚,字数控制在250字以内。(20分)
  【参考答案】
  物权法的颁布,城管治理摊贩的合法性问题,成为争执的焦点。小商贩是城市多样性的组成部分,但是马路商贩涉及交通、治安、质量、卫生等问题,给城市的市容市貌以及百姓的生活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平衡小商贩和城市形象之间的利益成为国家市政管理部门的一大难题。我国大部分城管部门对小商贩采取没收罚款等措施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上海解禁小商贩的试点工作给管理部门带来新的难题。韩国、法国、泰国等国家对小商贩并没有采取全面取缔禁止的政策,城市秩序井然。杭州、乌鲁木齐、南京等城市对小商贩进行规范化管理,效果良好。
  2.请就画线部分所提出的矛盾,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可行,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20分)
  【参考答案】
  第一,根据社区交通情况和居民的实际需要,设立便民服务点,制定服务点细则,并颁发固定摊位招牌。
  第二,建立摊点备案制度,从卫生、安全、质量等方面对小商贩进行考核,分级递进执法,对于不符合综合考核标准的商贩,实施强制取缔。
  第三,统一摊贩设施、着装,定期对小商贩进行交通、环境、卫生等知识的宣传,提高小摊贩的整体素质。
  第四,相关部门指派专人做好摊点的卫生保持服务工作,维护社区的环境卫生与和谐。
  3.上述材料涉及到我们过去城市摊贩管理中的一些错误做法,请分析其主要原因。要求条理清晰,分析合理,字数控制在300字内。(20分)
  【参考答案】
  我们过去城市摊贩管理中的一些错误做法是:对小摊贩实行没收、罚款甚至彻底取缔的措施以及解禁后,政府管理服务滞后。
  第一,政府过分强调社会整体利益,没有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去考虑城市小摊贩问题,缺乏设身处地为弱势群体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理念,造成对个体利益的“合法侵权”。
  第二,法律制度不健全。物权法刚刚出台,与物权法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仍未到位,导致执法者无法可依、滥用行政职权。
  第三,部分城市对小摊贩放开管理后,管理制度不健全,后续服务不到位,导致小摊贩完全“自由”,最终导致摊点不得人心,以失败告终。
  第四,没有充分认清本城市的具体情况,没有抓住本市的具体特点,没有转变管理理念,缺乏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和服务意识。
  4.根据材料信息,请以“关于北京市城市摊贩管理的思考”为题,写一篇议论文,要求观点鲜明,分析细致,论述翔实,对策合理,文字控制在800~1200字。(40分)
  【参考例文】

  关于北京市城市摊贩管理的思考

  马路摊点一直是北京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路边摆摊的小商贩,他们以低廉的成本、微薄的利润经营,不但解决了自身生存的问题,而且满足着城市中低收入者的生活需求。但是,一些马路摊点的存在,也确实给北京市的市容市貌以及百姓的生活环境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过去,我们对城市摊贩管理,大都采取没收、罚款甚至取缔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的实施,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摊贩问题,反而加剧了城市执法人员和马路摊贩之间的矛盾对立,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音符。所以,在讲求以人为本、社会和谐的今天,在北京市马路摊贩管理问题上,我们必须转变管理理念,改变过去那种重管制轻疏导的方式,实现管理理念的理性转身。
  首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所以,城市执法人员必须加强自身素养,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行政,禁止侵犯小摊贩权利的粗暴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科学执法。
  其次,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适合北京市城市马路摊贩管理的科学之策。我们应该借鉴韩国、法国、泰国等国家以及乌鲁木齐、南京、杭州等城市管理马路摊贩的先进经验,根据北京市区划的具体特点和居民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查研究,组织由各阶层人士参加的听证会,倾听百姓心声,科学决策,制定出符合北京市马路摊贩特点的方针政策。
  最后,转变管理理念,管理与服务并行。在马路摊贩问题上,我们必须实现由单一管制型到管理服务型并重的转变,不但要管理好马路摊贩,而且为马路摊贩提供优质服务,实现“马路经济”的有序和健康发展。如科学规划设摊的地点和摊位,对小商贩的行为进行适当的说服和引导。经营者在允许地点摆摊设点必须申请登记,遵守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守法经营。在限定时段内,在指定地点里被摆设的摊点,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控管理,遵守管理规定和秩序。相关管理部门应派出专人对摊位进行拆除和打扫,保持城市环境的卫生与和谐。做好摊点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解决马路摊贩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定期组织关于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讲座,努力提高小摊贩的整体素质,共创体现首都特点的摊点文化。
  自古,城市就是商业经营者的聚集地,小商小贩是城市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的城市对马路摊贩的态度应该更加宽容,我们应该充分调动他们生活的积极性,让他们更好地参与到城市创造中来。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稳定,我们的人民才会安居乐业,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才不会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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