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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考备考:习总书记强调的六大思维方法(4)

2014-09-16 10:10:14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在2014年10月中旬启动,现国家公务员网(www.chinagwyw.org)为考生补充习总书记强调的六大思维方法。
  法治思维
  法律是对社会行为的基本约束,也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古代明君贤臣无不儒法并用、德法并施以开创盛世。习近平高度重视法律制度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他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再次强调:“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法治思维说到底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多元多样多变,各种利益分歧、矛盾冲突相互交织,只有法治才能有效整合各种张力、化解各种冲突,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根基。当前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国能力强弱,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根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习近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应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和运用法治思维。首先要坚持依法行政。无论是决策、执行,还是解决矛盾、推动发展、深化改革,都要不断审视行政行为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是否合法,自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该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制定工作,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其次要自觉守法、坚决护法,维护法律和制度的严肃性,维护他人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能搞权大于法、以言代法、选择性执法。尤其是在关涉自身利益时,要做到自律自省、遵章守纪,不搞特权、不搞潜规则。要大力推动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以公开透明保护自己、维护法律尊严。再次要大力支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腐败是危害最大的腐败,是压垮政府公信力的最后一根稻草,要坚决抵御和打击司法腐败,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全社会充分相信法律、依赖法律。最后要带头学法,有效普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实际行动引导全社会自觉依法维护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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