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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工程院机关补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3-05-17 14:46:19 字号: | | 【 打印 】
  中国工程院机关2013年补充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补充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w.org)现就2013年中国工程院补充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上午9:00,考生应于5月30日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截止上午8:5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报到地点
  中国工程院220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
  交通路线请查阅:
  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5/column_5_1.html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5月20日17:00前通过电话并发送邮件到renshichu@cae.cn进行面试确认,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确认参加工程院面试”。邮件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联系电话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考生若确认后要放弃面试,最晚于5月27日12:00前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告知,若确认参加面试后又无故放弃的,我院将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提交材料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5月22日前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并贴好照片(近期1寸免冠彩照)
  (4)已获得的大专以上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外语、计算机等各种证书(没有的可不提供)
  (6)相关证明材料: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或劳动、聘用合同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其他材料: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材料,取得的科研成果或获得奖励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自愿提供的材料。
  二、体检和考察
  1、面试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我们将安排进入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场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注意事项
  1、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中国工程院办公厅人事处,邮编100088,电话:010-59300343,材料恕不退还。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原件以便审查。
  2、考生需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3、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未能在规定时限之内提供有关材料,或材料不全影响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面试和候考时严禁使用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资格。
  5、请考生自行安排食宿等事宜。
  联系电话:010-59300343
  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职位代码 面试最低成绩
胡  楠 107171362923 0801001101 123.7
徐萌萌 108171460108
李淼鑫 153171681121
李震东 164170231826
孙大林 166171571103
赖  欣 168112042322
王  娟 170111043101
张  宁 170170230809
单旭东 185170231015
杨春霞 9121703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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