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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资委考录公务员报名阶段有关事项说明

2019-10-16 09:08:54 字号: | | 【 打印 】
  2020国资委考录公务员报名阶段有关事项说明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国资委考录公务员报名阶段有关事项说明
 
  2020年度国资委公务员考录计划,已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欢迎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考。报名方法及有关要求,请登录专题网站查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现将填写报名表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生要保证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二、在企业工作的时间,应填入“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栏目。
 
  三、所填“手机号码”应能保证随时联系,所填“电子邮箱”确保真实有效,为确保信息传递及时有效,请尽量采用国内常用邮箱,面试阶段相关通知会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四、请准确填写“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按照政策规定,人事档案不得存放在本人处。考生档案材料须真实、完整,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各阶段需有相应完备的原始材料归档。
 
  五、填写“考生学习信息”和“考生工作信息”:
 
  1.时间要具体到月份,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
 
  2.必须注明在各个学习阶段所获学历和学位;
 
  3.必须注明学习经历各阶段学校、院系及所学专业的全称,在职学习的经历,务必注明“在职学习”;
 
  4.必须注明工作经历各阶段具体岗位或身份,兼职工作的经历,务必注明“兼职”;
 
  5.“考生学习信息”、“考生工作信息”应完整、连续填写,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有待业经历的应写明起止时间。
 
  填写格式示例:
 
  2002.09-2005.07 xx省xx市xx高中学生
 
  2005.09-2009.07 xx大学xx学院xx专业本科学生,x学学士
 
  2009.09-2012.07 xx大学xx学院xx专业硕士研究生,x学硕士
 
  2012.07-2012.10 待业
 
  2012.10 至今 xx公司(所属中央企业:xx公司)xx部门项目经理
 
  六、在职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为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
 
  七、“专业”栏目中所标注的专业代码为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2)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中的专业代码。
 
  八、报考职位中要求注明的信息,应详细注明。
 
  特别提示:
 
  1.请报名人员务必记清自己所报考的厅局、职位名称。
 
  2.请报名人员妥善保管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按规定需归入本人档案的请及时办理。
 
  3.今后将陆续在国资委网站(www.sasac.gov.cn)发布考录工作有关通知,请及时查阅。
 
  国资委考录咨询电话:010-63193744
 
  点击下载>>>
 
  1.2020专业考试大纲.doc
 
  2.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
 
  国资委人事局
 
  2019年10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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