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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考北京海关考录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寄送材料通知

2018-02-05 10:30:46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国考北京海关考录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寄送材料通知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北京海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寄送材料的通知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名单。海关面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考生在面试前需要寄送的材料通知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请提供如下材料,并按如下顺序整理:
  1.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加贴1寸彩色证件照);
  2.报名推荐表原件(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加贴1寸彩色证件照,并加盖学校公章),备注栏中填写本人在班级的综合排名情况;
  3.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生证复印件;
  6.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
  7.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8.本科生必须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研究生必须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9.2016、2017年延缓派遣的毕业生应提交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另附本科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的考生须附相应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201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于报到时提供本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10.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证件照一致),并在每张证件照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11.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模板详见附件1);
  以上材料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在一张空白A4纸上写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人姓名、职务、座机电话以及手机号码,补盖公章的原件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
  二、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请提供如下资料,并按如下顺序整理:
  1.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加贴1 寸彩色证件照);
  2.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证件照一致),并在每张证件照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作证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工作身份的证件复印件;
  6.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
  7.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8.本科生必须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研究生必须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
  9.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另附本科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以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须附相应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10.目前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和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目前无工作单位的:需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提供待业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并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11.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12.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第一个服务期满的合同复印件;
  1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 北京海关人事处顾婕(收),电话:85736810,邮编为100026”,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寄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7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次所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二)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色证件照;
  (四)请考生务必在《考生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上填写两个可随时保持畅通的联系方式,其中一个为考生本人手机号,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考生本人;
  (五)如考生提供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有变动的,请随时与我关联系,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六)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模板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于2018年2月2日24时前传真至010-85736804,或发送扫描件至我关联系人电子邮箱liwenjing@customs.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北京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人、电话:李老师010-85736812
  顾老师010-85736810
  (工作日8:30-11:45,14:00-17:15)
  传真电话:010-85736804
  特此通知。
  北京海关人事处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未落实工作声明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待业证明
  附件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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