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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考南京海关面试公告

2017-02-21 16:03:46 字号: | | 【 打印 】
  南京海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按照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南京海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2017年3月7日(周二)在南京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序号 职位
名称
职位
代码
考生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
分数线
面试
时间
备注
1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刘颖 523231050209 120.4 3月7日  
2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柳承熙 523231050221 120.4 3月7日  
3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曹超越 523231050310 120.4 3月7日  
4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吴昊 523231050516 120.4 3月7日  
5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郎晓伟 523231050706 120.4 3月7日  
6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张哲铭 523231051102 120.4 3月7日  
7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田自横 523231051115 120.4 3月7日  
8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李庚 523231051525 120.4 3月7日  
9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史国敬 523231110901 120.4 3月7日  
10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陈鑫 523231150607 120.4 3月7日  
11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秦冲 523231160306 120.4 3月7日  
12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卞煜涵 523231161006 120.4 3月7日  
13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冒宸钺 523231180509 120.4 3月7日  
14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钱志超 523231181430 120.4 3月7日  
15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陈光新 523231181909 120.4 3月7日  
16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吴瑞平 523231220205 120.4 3月7日  
17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王潇颖 523231220303 120.4 3月7日  
18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夏雨 523231220621 120.4 3月7日  
19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许静影 523231221309 120.4 3月7日  
20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于广蔚 523231221621 120.4 3月7日  
21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辛泽宇 523232165609 120.4 3月7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海关将对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3月6日(周一)上午8:30-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南京海关1楼大厅。
  (三)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前期,南京海关已发布《南京海关关于2017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和面试确认的通知》,要求入围面试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报名登记表原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本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7.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1),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请考生务必带齐上述材料的原件及之前未提交的复印件,现场接受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放弃面试相关事宜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拍照后作为邮件附件,于2月28日前发送至njckaolu@customs.gov.cn <mailto:njckaolu@customs.gov.cn>邮箱,原件通过邮政EMS寄至南京海关人事处(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1814房间,邮编210001)。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3月7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当天上午8:30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面试当天报到地点为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南京海关1楼大厅(由南京海关北门进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四)面试携带材料
  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时间初定于2017年3月9日(周四),详细体检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人选将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详细考察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邮件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24日(周五)中午12:00前主动向南京海关njckaolu@customs.gov.cn <mailto:njckaolu@customs.gov.cn>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已知晓本人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和相关注意事项。邮件标题格式:“××职位××(考生姓名)确认信息”;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面试时间和资格复审时间。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二)交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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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车路线:南京火车站或南京火车南站可搭乘地铁1号线至“三山街”站下(也可搭乘地铁3号线至“夫子庙”站下),再换乘4路或7路公交车至“通济门”站下;各长途车站因没有直达公交车,可根据实际情况换乘4、7、82、90、120、128、142、190,47、55、58,60等公交车,在“通济门”站或“通济门(东)”站下即可。
  (三)其他事项
  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南京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南京海关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25-84422122,84422795,84422236。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下载
  1. 待业证明(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南京海关
  2017年2月20日

关键词:南京海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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