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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工作部署会召开

2016-01-27 09:11:49 字号: | | 【 打印 】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获悉,今天,中央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在京联合召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工作,以及做好2016年公安机关招警和公安院校招生工作进行部署。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国家公务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夏崇源指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是新形势下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公安民警素质能力、建设“五个过硬”公安队伍的源头工程。抓好两个招录意见落实,确保招警招生政策落地,对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确保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具有重要意义。
  夏崇源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两个招录改革文件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深研细读、吃透吃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执行力,积极主动配合编制、人社、教育、财政、公务员主管部门,做好改革后的首次公安机关招警和公安院校招生工作。要跟进完善配套政策,细化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招录改革政策上下衔接、顺利实施。要紧紧围绕严格招录标准条件这个核心,建立招生招警协调机制,深化公安院校教学改革,严格招生招警管理,从源头上保证公安机关进人质量。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积极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陈刚要求,各地要准确把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的基本精神,坚持依法招录、竞争择优,坚持优化来源、畅通渠道,坚持分类招警、科学考录,坚持规范便捷、突出特色。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要牵头成立公安机关等部门参加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及早谋划设计,周密组织实施,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公安机关招警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司长盛桂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王辉分别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的两个文件作了深入细致的政策解读,对做好2016年公安机关招警和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公务员等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公安部有关局级单位、部属有关院校负责同志和省、市、县公安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视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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