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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招录职位的补充说明

2015-10-17 11:15:40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已启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国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招录职位的补充说明发布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招录职位的补充说明
各位考生: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河北省通信管理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四川省通信管理局、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甘肃省通信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均为我部省级直属机构,以上单位招录职位的工作地点和落户地址均为相应省会城市。
  特此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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