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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民委遴选和选调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5-07-23 15:20:12 字号: | | 【 打印 】
国家民委2015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讯:根据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委2015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考生名单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提供的笔试成绩和确定面试人选的规定,确定以下19名考生(各职位按准考证号排序)进入面试:
职位 考生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备注
0202001001
(文化宣传司文化处副调研员)

 
牛志男 107211350604 参加
职位
业务
水平
测试
额尔敦木图 107211350610
刘震 107211350619
欧泽 107211350712
0104002001
(机关党委纪检与监察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王颖 107311180503  
秦颖 107311182010
王瑞 107311272328
宋歌 107337021214
马莉 107361660610
0105003001
(离退休干部局综合处副主任科员)
马妍 107311270621  
卢景一 107322012416
左飞 107337032112
石胜鑫 107341011624
唐小明 107345471310
0202004002
(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研究
一处副处长)
姚丽娜 107211350615 参加
职位
业务
水平
测试
姜迎春 107211350627
邹佳默 107211350630
蓝汉林 107211350706
王新红 107253040201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
  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2015年7月29日下午2:30至4:30
  2.面试时间:2015年7月30日上午8:30
  (二)地点:国家民委机关3号楼
  地铁线路:地铁1号线、4号线西单站。
  公交线路:7路、10路、15路、37路、88路等至民族文化宫站。
  (三)方式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为闭卷笔试形式,面试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7月2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传真到我委接受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和《任免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取消面试和遴选、选调资格。
  (二)请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于2015年7月29日下午2︰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并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8︰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参加面试顺序抽签、签订保密责任书。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已进行资格复审人员仅携带身份证、工作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参加面试,其他人员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照片。
  (四)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未按时到达的按放弃面试处理。等候期间,手机等各种通讯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结束后,通知有关考生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66508815(可传真)
  国家民委人事司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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