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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事业性质党政管理岗位招考56人 10月10日起报名

2013-09-24 03:03:55 字号: | | 【 打印 】

  浙江大学事业性质党政管理岗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大学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事业性质党政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新录用人员的人事管理方式根据浙江大学有关政策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总体要求:197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政治素质好,热爱管理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及沟通能力,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一定计算机应用能力;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要求详见<<浙江大学事业性质党政管理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说明是否服从岗位调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一)发布公告。


  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浙江大学网(http://www.zju.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9:00-10月16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 (http://www.zjks.com/) 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仅仅注册,但不填报具体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0月10日-10月17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2012年10月16日16: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初审。


  3、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10月10日9:00-10月18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已缴费人员在2012年11月1日-11月3日上网(http://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4、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相应岗位或取消岗位招聘考试,告知报名人员,并退还报名费用。


  (三)笔试。


  笔试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重点考察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和写作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根据考试科目所需作答的时间确定。笔试时间为11月4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浙江大学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8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名单将由浙江大学在浙江大学网站上另行通知,考生也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面试时,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一份,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社会人员须在面试前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等参加资格复审,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原工作单位证明。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缺少上述证件和证明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考核、录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排名情况,按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由浙江大学负责组织实施。浙江大学按规定程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浙江大学网上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如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则由浙江大学从报考该岗位或同类型岗位面试、体检合格者中调剂录用。


  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8981879、88981105(浙江大学人事处)


  (附件:2012年浙江大学事业性质党政管理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浙 江 大 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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