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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10学年第二批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2013-09-08 16:00:16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杭人政[2006]5号)及西湖区相关规定,高层次教师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学位同时具备),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的教师;
(2)受聘担任副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3)具有杭州市及以上综合荣誉(含获杭州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教坛新秀等以上综合荣誉)的杭州市内在职在编教师;(萧山、余杭及五县市的教师,须符合直接办理进杭落户条件)
非在编教师要求具有杭州市内户口,经考核如录用的,将办理合同工招工手续。
二、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和资历;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
(5)身体健康,中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特级教师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杭州城区以外在职教师不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优秀教师(一般为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教师);
(2)夫妻分居(符合户口进杭条件);
(3)随军调动。
四、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由招聘单位直接受理报名工作,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在中专以上第一学历证书及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水平合格证、荣誉证书及能说明本人符合条件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非在编教师还需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证明(注明其本人简历,有单位变动的需说明变动原因)。经考核如录用的,将办理合同工招工手续。
五、考评、考核
学校(单位)通过面谈、上课等形式进行考评,提出拟考察对象意见。区人事局会同区教育局、学校进行考核。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7月19日至7月20日
2、学校考评时间:7月26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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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人事局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二0一0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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