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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10 16:08:13 字号: | | 【 打印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录中心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招聘 范围 基本条件 学历及 专业要求 速录员1 2名 (男性) 杭州市区户籍(含萧山、余杭) 1、年龄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或法律专业。 速录员2 2名 (女性)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8-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楼大厅(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公交K404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站,K80路“富春路候潮路口”站附近
3、报名方式:本人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核。
4、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5、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于11月24、25日到“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下载准考证。考生根据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综合基础知识》考试。
三、考试
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先进行《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并根据《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人员。
笔试总成绩中《综合基础知识》占80%、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占20%。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不足60分(满分为100分)的不予录用。
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要求执行。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形,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和本单位内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期间的有关信息可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www.hzcourt.cn/rsxx/gggs)查询。
联系电话:87393340、87393344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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