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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28人 4月25日起报名

2013-07-17 00:36:41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龙湾区21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报考事业单位选调的,须为选调范围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且至少工作满一年(具体工作年限要求见选调计划表);报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选调的,须为选调范围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且录用为公务员满3年(含试用期,截止到2013年4月25日),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选调单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3年温州市龙湾区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2《2013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选调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5日—2013年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高新大道166号,龙湾中学斜对面),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初次参加工作证明及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工作只满一年的,提供近一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核对人签名;报考公务员选调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表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的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核对人签名。


  2、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2013年温州市龙湾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2013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4,报名表内容如实填写至报名之日,经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公务员选调的还需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4、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5、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13年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执行。


  6、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或不开考,对取消选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在2天内改报其他单位。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1、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


  2、考试时间:


  2013年5月11日  上午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基本素质测验》。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和《基本素质测试》(满分100分)二门,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六、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资格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要求)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八、公示、选调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九、注意事项


  1、整个选调过程中考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龙湾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2、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86966698


  附件:(点击下载)


  1、2013年温州市龙湾区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


  2、2013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


  3、2013年温州市龙湾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4、2013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5、2013年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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