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浙江 > 考试政策 > 省级 > 正文

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

2013-02-21 10:39:13 字号: | | 【 打印 】
  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
  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

项 目

标 准

成绩评定

3000米跑

15´

18´

表列成绩为60分,测评成绩每提前或推后2秒及以上的,成绩增加或减少1分,依次类推。

自动步枪5发射击

30环

30环

表列成绩为60分, 测评成绩每增加或减少1环的,成绩增加或减少2分,依次类推。

立定跳远

210 cm 

160cm

表列成绩为60分, 测评成绩每增加2cm及以上的加1分,每减少1cm及以上的减1分,依次类推。

备注

军事技能测评总成绩由上述三个项目的成绩相加合成,总分为300分(每个项目满分100分,最低0分)。总分180分以下的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总分180分及以上的合格,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