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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兰溪市招聘高校毕业生49人公告

2014-09-01 14:35:01 字号: | | 【 打印 】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w.org/zhejiang/)获悉,2014年浙江兰溪市招聘49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报名时间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11日8:30-17:30。笔试科目:公文写作、综合基础知识(含一年内国际国内重大时事)、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笔试不指定教材,考生可参考2014年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备考。
  2014年浙江兰溪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补充意见》的文件精神,拟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49名,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17名。面向社会招聘的32名工作人员按男女比例1:1招聘。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本市生源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本市户籍(以报名截止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2012年、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专业不限。
  服务期满3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作风正派,热爱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3、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考核,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11日8: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兰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一楼大厅(兰溪市丹溪大道55号),联系电话:88884086。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本市生源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不得用大头照)。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如实填写《兰溪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兰溪人才网自行下载,已就业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岗大学生村官报名须持市委组织部的证明。
  符合条件的考生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携本人身份证到兰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一楼领取准考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
  已确认的公开招聘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人数,将核减招聘计划指标。
  (二)笔试
  笔试科目:公文写作、综合基础知识(含一年内国际国内重大时事)、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参考总人数淘汰10%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面试分数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修订后)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体检合格后,再按1:1的比例进入考核。最后一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9月30日前未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学历证书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兰溪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培训考核、聘用
  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后考核合格者,发放聘用通知书,所在乡镇(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用工形式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
  五、聘用人员待遇
  年收入一般不低于本市上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特别提示: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指定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www.zjlxlss.gov.cn)、兰溪人才网(http://: www.lxrcsc.com/)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8884086  88883345。举报电话:88888061。
  招聘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兰溪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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