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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绍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第一批)

2013-04-15 14:47:04 字号: | | 【 打印 】
  绍兴市直事业单位2013年度第一批新增工作人员招聘信息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绍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集中发布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绍兴市直事业单位2013年度第一批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有关要求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身体健康;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网上报名
  时间: 4月23日9∶00至4月2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录绍兴人事培训考试网(www.sxpx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完成后自行打印《绍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张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并在报名人声明栏签名后,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 5月5日(周日)9:00至15:00。逾期视作放弃。
  地点:绍兴人才市场(市区胜利东路285号人才大楼一楼)。
  资格确认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负责初审,主管部门负责复审。考生携带本人签名的《绍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根据所报岗位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确认。
  仅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信息有误的,须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更正,不符岗位条件的可现场改报。考生须按规定现场缴纳考务费(收费标准:笔试每科4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
  时间: 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4:30。
  考生登录绍兴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sxpxks.com)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内容,按照准考证写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信息如有差错,请于5月17日上午10时前到绍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更正(联系电话:88905790)。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时间: 5月18日。9:00至11:30《综合基础知识》, 14:00至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6:00至17:30《专业知识》。
  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只考《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岗位,两科各占50%计入笔试成绩。加试《专业知识》的岗位,按照《综合基础知识》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专业知识》40%计入笔试成绩。
  2.面试
  时间: 6月8日。上午8:30开始,一天内完成。
  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答所有问题。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对体检考察对象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在绍兴人才网、绍兴人才大楼公告栏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资料,报考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到2013年5月4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
  3.有区域户籍限制的岗位,以2013年5月4日本人户口所在地为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原则上不开考。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允许按2:1比例开考,其余应核减招聘指标;
  6.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7.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证书报名;
  8.持农业户口的报考人员,聘用前须将农业户籍转为非农户籍;
  9.若有变动以报名现场公告为准。
  政策性问题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85099812。
  附件:绍兴市直事业单位201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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