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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确认的通知

2013-07-25 08:18:27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2013年上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确认的通知


  根据《2013年上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定于2013年6月20日对拟进入201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技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认。现就资格复审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


  拟进入各职位面试(技能测试)环节的报考人员。


  其中:台州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的财务会计职位,因招聘资格条件调整后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这个职位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资格确认。


  二、时间、地点:


  时间:


  2013年6月20日  上午8:30---12:00时


  下午14:30—17:30时。


  地点:


  台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职位:


  台州市商业街经中路85-93号,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88523212


  台州市图书馆计算机管理职位:


  和谐路168号,4楼第411办公室


  联系电话:88221530


  台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档案管理员职位:


  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台州市国土资源局五楼人事处


  联系电话:88511367


  台州市科技馆文秘职位:


  市府大道406号市总工会大楼527室


  联系电话:88819678


  台州市工商企业档案信息处理中心办公室文员职位:


  台州市中心大道1311号,11楼1105室


  联系电话:88515980


  台州市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非公经济服务人员职位:


  椒江区市府大道65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七楼722室


  联系电话:88517693


  中国台州国际互联网络新闻中心网络管理工作人员职位:


  台州市行政大楼13楼1317办公室


  联系电话:88510328


  台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各职位:


  台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 台州市民政局609室


  联系电话:88698292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档案员、速录员职位:


  椒江区市府大道399号,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88553003,88553008


  台州市枫南幼儿园教师岗位A、教师岗位B职位:


  台州市政府大楼13楼1339室(台州市妇联办公室)


  联系电话: 88510617


  台州市计量技术研究院检测员A、检测员B职位:


  台州市中心大道399号(台州市质监大楼南大楼511室)


  联系电话: 88320600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检测员职位:


  台州市中心大道399号,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五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88320856。


  台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各职位:


  纬二路93号,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88320786


  台州市卫生干部进修学校护理教师职位:


  临海市城南花溪路100号(原浙江经贸学校),教学楼二楼校办室


  联系电话:85114116


  台州市中心血站医学检验职位:


  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778号,五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88552772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各职位:


  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85号,门诊楼四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83979579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各职位:


  临海市西门街150号,台州医院人力资源部办公室2


  联系电话:85199628、85311222


  三、具体办法:


  拟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根据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口簿(以2013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证明)、劳动合同等;以台州或浙江生源身份报考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提供就业协议书等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其他:


  1、拟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本人或委托人)须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的,视作放弃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确认时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对于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的报考人员,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


  3、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进入面试(技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首次资格复审确认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职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结构化面试初定于6月29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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