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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赴武汉大学招聘公告

2018-03-02 16:07:32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赴武汉大学招聘公告已公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报名地点:武汉大学信息学部体育馆。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赴武汉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城管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决定赴武汉大学参加2018“我选宁波我才甬现”宁波-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市政(排水)管理处是市城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市政设施管理和排水行业管理工作。
  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站)是市城管局所属行政监督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市政公用工程(轨道交通)安全质量监督和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在2018“我选宁波我才甬现”宁波-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上现场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它资格条件

宁波市市政(排水)管理处

道桥隧施工

专技

1

道路、桥梁、隧道施工养护

岩土工程二级学科专业、市政工程二级学科专业、结构工程二级学科专业、桥梁与隧道工程二级学科专业、建筑与土木工程二级学科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站)

综合事务

专技

1

综合写作、档案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二级学科专业、汉语言文字学二级学科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监督员

专技

1

监督

管理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二级学科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注: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但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用在现场设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
  报名地点:武汉大学信息学部体育馆。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2018“我选宁波我才甬现”宁波-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宁波市城市管理局设摊展位”,现场将报名表、本人简历递交至招聘单位。
  2、资格初审:2018年3月17日中午;招聘单位将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办法进行。面试试题将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和就业协议)。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管网(www.nbcg.gov.cn)上公布。
  (三)体检、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城管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城管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属于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892738、0574-87191131
  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1.宁波市市政(排水)管理处,联系人:金晶波,联系电话:0574-87191142,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12楼。
  2.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站),联系人:李霄冰,联系电话:0574-87171400,单位地址:宁波市丽园南路501号地质大厦9-10层。
  附件:《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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